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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現實的社會裡真的有落實到實際的男女平等嗎?
有時候只是一種號稱,對於某些工作上還是有「陽盛陰衰」的情形
像是在府裡頭的某些委員會,不少還是以男性為主流
例如工程會、經建會、內政部營建署等,長期都清一色男官當道
不但未達性別平等原則,更讓利益遊說者有了「可趁之機」!
儘管婦女政策綱領中明白規範「各委員會單一性別不得低於三分之ㄧ」以保障人權
但推廣多年以來根本「說是一套,做是一套!」
在這些單位旗下委員會或評審機關,往往都涉及到政府的採購部份
主導的案子也幾乎都是百億以上的「天數」,由於都是男性官員的結果導致了
各方利益團體容易透過宴客酒局來進行遊說,地方政府更是頻傳了「喝花酒事件」
也就成為難以直接監督的「灰色地帶」。
因此近期,在有任期制委員會下次遴選時,應將性別列入改選考量
所以有官員便私下將此喻為「喝花酒條款」。
對於此喝花酒條款這個詞兒,可真是跟的上時代的進步......
接下來就考慮到政府官員們的智慧了,該如何對此此事件做妥善的處理!!!拭目以待...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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